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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丨新能源汽车国补新政出台,退坡10%

4月23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2020年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并确定2020 -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通知从2020年4月23日起实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为过渡期。


从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补贴政策结束后,对未达到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企业,将安排最终清算。


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纯电动乘用车工况法续驶里程不低于300km。为鼓励“换电”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政策原文如下:


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财建〔2020〕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厅(局、科委)、发展改革委: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现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


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 -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2020年补贴标准见附件)。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


二、适当优化技术指标,促进产业做优做强


2020年,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槛(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2021-2022年,原则上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定。支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鼓励企业进一步提升整车安全性、可靠性,研发生产具有先进底层操作系统、电子电气系统架构和智能化网联化特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三、完善资金清算制度,提高补贴精度


从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补贴政策结束后,对未达到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企业,将安排最终清算。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为鼓励“换电”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四、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有关通知另行发布)。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地方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应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强化管理,要把补贴核查结果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未按要求审核公示的上报资料不予受理。切实发挥信息化监管作用,对于数据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补贴。对监管不严、造成骗补等问题的地方和企业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根据资源优势、产业基础等条件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强化规划的严肃性,确保规划落实。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


本通知从2020年4月23日起实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20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对应标准的0.5倍补贴,符合2020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20年标准补贴。补贴车辆限价规定过渡期后开始执行。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4月22日推广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财建〔2019〕138号规定的过渡期补贴标准执行。


其他相关规定继续按《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6〕877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2020年4月23日



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强劲

      面对全球环保制约,全球车企加快在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开发应用;实施应用先进轻量化部件来实现整车减重;提高电动车的续航能力;将是全球新能源汽车研发战略发展必然趋势。根据专家预计,中国在未来 3 年汽车轻量化材料市场规模将达到5000亿元,其中仅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就将达350多亿元。为了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轻量化与产品线应用,第十三届(2020)国际新能源汽车技术及轻量化新材料、智能装备(上海)展览会即将举行,展会预计展会面积将达60000平米,展商超过600家,专业观众超过800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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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日程

时间:2020年8月7日-9日

地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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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举办

2020国际新能源汽车工业及智能制造(上海)展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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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活动

中欧汽车车身工程与智能制造国际峰会

2020全球新能源汽车开发与轻量化创新(上海)峰会

新能源汽车内外饰系统创新研讨会

中国-欧盟新能源汽车供应链会议

汽车轻量化与碳纤维及先进复合材料应用研讨会

汽车内外饰注塑零部件轻量化创新研讨会

智能汽车及无人驾驶技术研讨会

国际新能源汽车工业技术智能制造大会

新能源汽车镁合金轻量化技术研讨会

新能源汽车供应链大会及跨国采供洽谈会

中欧新能源汽车先进复合材料应用交流会暨项目合作会议

新车型项目专场&供应链对接会

新能源汽车轻量化产品线创新&配套会议

汽车智能制造与多种材料连接技术峰会

中日氢燃料电池汽车创新会议

中欧新能源智能汽车联合会领袖会议暨未来汽车生态会议

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集成技术创新论坛

焊接工程激光柔性加工技术与智能制造论坛

涂装工程/冲压工程会议

动力电池系统安全及轻量化

工业自动化及智能装配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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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参展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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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021-3424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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